匈牙利商标注册的续展、转让、许可使用事宜
一、商标注册的有效期和续展
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申请日起算。
商标注册人可在商标注册期满前1年内申请续展。续展有效期为10年。续展申请不得迟于期满后6个月内提交。期满后1个月内续展不罚款。期满后1个月以上申请续展则需缴纳罚款,罚款规定为:迟交2个月罚款20%,迟交3个月罚款40%,迟交4个月罚款60%,5个月罚款80%,迟交6个月罚款100%。
续展申请所需文件:
1.只有在代理人发生变化时,要求提供经签署的委托书;
2.15张商标图样。
二、商标转让和许可
(一)转让
转让在专利局备案后才可以对抗第三人。在一定的条件下,允许不带商誉转让。
申请的文件要求:
1.由受让人签署的委托书;
2.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签署的转让协议书。
(二)许可
许可虽不要求必须备案,但建议将许可合同向专利局备案。经备案的许可可以对抗第三人。使用许可备案后,一旦注册商标基于未使用而被提出撤销时,被许可人的商标使用视为该注册商标的使用。
许可备案的文件要求:
经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双方签署的许可协议。在许可协议中必须包含许可人对商品质量控制的条款。
三、使用和标注
在匈牙利,注册商标连续5年未使用,且无正当理由的,将会被撤销。下列情况可以视为使用:
1.商标在使用时有细微的变化但未影响商标显著特征的;
2.仅为出口目的将商标贴在商品或包装上;
3.提供商品、市场流通或贮存;
4.进出该商标商品;
5.在商业往来函件及广告中使用。每1年半至2年刊登一次商标广告即符合使用要求;
6.被许可人的商标使用可被视为该商标的使用。
在匈牙利,商标注册标记为Vedjegy或@。注册标记的标注是自愿的。
四、撤销和失效
(一)撤销
由于匈牙利无异议的规定,只有在商标注册后,才能撤销。撤销申请需向专利局提交。
1.基于商标在先权利的撤销申请,必须在被撤销商标注册后的5年内提交。
2.如果商标注册已满5年而且注册商标通过有效的使用已被知晓,只有在商标注册违背法律或社会承认的道德规范使用时才可撤销。
3.如果商标连续5年未在匈牙利使用,而且没有足够的理由,商标注册可被撤销。
1997年商标法引进了“默认”的概念。如果在先权利人知道在后商标的使用,并且连续5年未提出任何异议,那么,该在先权利人将无权对在后使用人的商标提出撤销。
(二)失效
在下述情况下,商标的保护终止:
1.注册人放弃了其商标;
2.注册有效期满,注册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续展;
3.如果被授予商标权的企业或授予集体商标权的组织不再存在,而且没有委托继任者;
4.如果商标被宣布无效并有追溯力,则自该商标申请日起无效。无效涉及部分商品的,仅就涉及的商品删除。
五、侵权
据民法,侵权是非法的。侵权诉讼只可向布达佩斯法院提交。
如果原告不是海牙公约成员国的居民,需要提供经匈牙利在原告国家认证的委托书。
对一审裁决不服的,可向最高法院上诉。
六、未注册商标
在匈牙利未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对与之相同或近似的注册标提出撤销申请。
七、海关
商标所有人可以请求海关阻止侵权商品进人匈牙利市场。具体的规定见关贸总协定的有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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